深圳市原创出版物资助申报指南

一、资助对象

在深圳市范围内,由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图书、期刊等出版单位出版发行的原创出版物。

二、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的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代表深圳文学创作水平,对推动深圳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出版物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预期较好。资助须用于纸质和数字出版物的出版。

三、资助范围

资助的范围是:2017-2018年度原创出版物的创作生产项目。

四、资助标准

对于原创出版物的出版扶持金额,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咨询电话:88134592(张小姐)/88133473(陈小姐)

、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20日。

首先核查网上申报资料是否填写完备,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予以受理。

、审查程序

按照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操作规程实施,包括以下程序:注册并登录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审议——社会公示——查重查违——下达项目资助计划——签订资金使用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项目完成后申请验收结项。